《繩角》導演羅俊偉以「照片」威脅酒吧女郎 認罪還柙至3月判刑
曾為TVB《踩過界》、ViuTV《繩角》等劇集執導的男導演羅俊偉,涉嫌於去年拍下一名酒吧女郎私密照,威脅發布其影像,逼迫女郎當他的性奴,並在黃大仙威豪花園某單位向他人施襲,被控普通襲擊和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在夜店認識酒吧女郎「X」後提出性交易,後來曾於被告家中進行2次性交易。至3月26日深夜,X收到被告WhatsApp訊息,威脅X當他的性奴隸和性玩具,否則會將兩張X的私密影像發給她的夜店同事。2張照片分別為X在吸啜被告腳趾,和拍攝到被告陰莖及X臉上有精液的影像。此外,被告還要求X尋來另一女子服侍他,並承諾給該女子4,000元作報酬。
X就事件報警求助,被告數天後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我飲醉酒,無諗住發啲裸照出去。」警方在被告手機內起回5張X的私密照。
▲《繩角》劇照
案件昨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羅俊偉承認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普通襲擊罪獲撤回。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大學畢業後成為導演,在行內口碑極好及「搶手」,具40年經驗的監製亦承諾日後會繼續給予被告工作機會。另外,辯方稱案發時被告醉酒,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微。法官宣布被告還柙至3月1日判刑。
▲《踩過界》劇照
資料&圖片來源:綜合媒體報導、網絡圖片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在夜店認識酒吧女郎「X」後提出性交易,後來曾於被告家中進行2次性交易。至3月26日深夜,X收到被告WhatsApp訊息,威脅X當他的性奴隸和性玩具,否則會將兩張X的私密影像發給她的夜店同事。2張照片分別為X在吸啜被告腳趾,和拍攝到被告陰莖及X臉上有精液的影像。此外,被告還要求X尋來另一女子服侍他,並承諾給該女子4,000元作報酬。
X就事件報警求助,被告數天後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我飲醉酒,無諗住發啲裸照出去。」警方在被告手機內起回5張X的私密照。
▲《繩角》劇照
案件昨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羅俊偉承認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普通襲擊罪獲撤回。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大學畢業後成為導演,在行內口碑極好及「搶手」,具40年經驗的監製亦承諾日後會繼續給予被告工作機會。另外,辯方稱案發時被告醉酒,屬單一事件,重犯機會微。法官宣布被告還柙至3月1日判刑。
▲《踩過界》劇照
資料&圖片來源:綜合媒體報導、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