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鄭家純洩露網紅手機號碼 被判囚4個月 可以上訴

「雞排妹」鄭家純於2021年與台KOL陳沂在FB直播隔空交戰,她在直播中公開陳沂手機號碼的前4個數字,隨後再發文搭配色號卡公開後面6碼,導致陳沂受網民電話騷擾,自稱「天天以淚洗面」。台北地院審理,昨日(11日)宣判,雞排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即「以錢代刑」)12萬新台幣,全案可上訴。
▲陳沂
▲陳沂在直播中稱被鄭家純致電20次騷擾,鄭家純隨後念出陳沂的電話號碼前4碼。


鄭家純在FB發文反擊,指控是陳沂先洩露她的個人資料,更發言誹謗她,鄭家純表明會提告及上訴:「陳沂現在不敢稱呼我為黑菊姐,因為我告她加重誹謗。(連同她寫我是法院認證小三,當被網友提醒不能這樣寫才改文,但早已蒐證。)目前已開了一次準備程序,那次她向檢察官辯解黑菊是在稱讚女人美麗,那怎麼現在就不敢再寫了?兩年前她先公佈我電話號碼的訴訟,檢察官認為她確實有洩漏我的個資,但我看起來沒有受到損害(不像她說自己每天以淚洗面),所以判她不起訴。聲請到交付審判時,我提供了多名網友的錄音檔,證明大家都是看到她的貼文,知道她在公佈我的電話才打來,目前法官建議我這是新證據要另提訴訟。陳沂告我個資法的判決結果,與我告她的訴訟相比,有記者問我會不會覺得委屈,我不會有任何情緒。她洩漏我電話號碼的部分,會對她提起新的訴訟,而今日的一審判決會繼續上訴。」

資料&圖片來源:FB@鄭家純、[email protected]、IG@yi326326、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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