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做廚工跌倒 稱工傷入稟索賠 獲判敗訴兼須付4.7萬訟費

去年3月梅艷芳胞兄梅啟明在銅鑼灣某餐廳做廚工時意外跌倒,半昏迷狀態下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後來恢復清醒,12日後出院,案件當時暫列作「工業意外」,梅啟明要求餐廳支付由去年3月至今,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等。

昨日(2日),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汪祖耀頒下書面判詞,裁定事件相當有可能是梅啟明本身病患引致,同時未能證明是因工受傷,拒絕並撤銷索賠申請,下令梅啟明向餐廳支付約47000元訟費。

回顧案情,梅啟明去年3月在餐廳廚房內工作,手持一大盤物件時突然跌倒,他側身着地,同事見狀立即上前協助,隨後報案。餐廳方面翻查閉路後發現梅啟明受傷時「慢動作」倒地,有扮跌倒騙工傷之嫌,梅啟明接受訪問時就澄清:「慢動作?點樣慢動作?我唔知呀。總之我拎住啲嘢就絆倒,死拎住手上盆飯,之後發生咩事我就唔清楚。你知唔知我喺嗰度開張做到而家,舖頭成日請唔夠人,我日日都冇停手,好多員工都辭職走晒。如果我要呃工傷我就一早去呃啦!使咩仲喺度做成年呀?」

醫療報告指,梅啟明當日被發現時失去知覺和上肢間歇抽搐,頭部沒有受傷,不太可能與他聲稱的意外有關。而梅啟明本身患有頸椎退變症,已有頸痛延伸至左上肢及頸椎退變症的病史,跌倒相當可能加重其頸椎的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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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梅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