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物業管理的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執行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假如發現有業主違反了相關法例或公契條文,以公用地方擺放雜物例如鞋履、鞋櫃等為例子,管業處一般的做法是先勸籲、然後再勸籲,如情況未有改善則考慮透過大廈法律顧問向有關業主作出勸籲、然後再勸籲,然後再三勸籲,最後視乎情況考慮訴諸法庭。 在發表個人見解前首先必須再次聲明,筆者不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