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


一直覺得,人類是最可怕的動物。
也一直認為,<殘忍>是人類用來形容自己的詞語。

君子遠庖廚,那自欺的偽善,也不過是企圖抹去那個殘忍的罪名。
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們而死。

我們辯稱那是適者生存,強者當道。
那為何法律上有謀殺的指控?

也許基於雜食動物的本性,我們飼養家畜,得肉食。
天性如此,無從指控。
除此以外,我們還有別的理由去決定其他生物的生命嗎?
人道毀滅表面充滿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可是,也掩蓋不了某些人類自私和殘忍的行為。

人類的佔有慾已經侵略許多生物原有的生存空間。
到底還要自私到哪個地步?

我並非要主張茹素,也不是要展示自己的偽善。
只不過,最近一張外國攝影師含淚拍攝一隻等待人道毀滅的狗相片,
喚起了我作為人類的自責與不安。

可以的話,待其他生物多一點仁慈。
牠們的生命,都該值得我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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