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專題:古惑的"合約"之上篇

合約是用來保障球會和球員雙方的利益,正所謂約不能亂簽,所以一般都會睇清睇楚才簽約,而合約當中的一些附帶條款更是千奇百趣。

防止腦殘球員的行為條款

舉個例子,巴洛迪利剛剛加盟利物浦,週薪達9萬鎊,眾所周知巴神的行為多麼"得意"又古怪,因此紅軍十分醒目,在合約中加入"行為條款,只要他一觸犯條款,紅軍便可以按規定處分,巴神需要向紅軍交罰款。當然以巴神的性格他根本不介意要罰款,所以這條例對於他來說並不太有約束力,但避免發生事之後口同鼻拗,聰明的紅軍立此條款,但巴洛迪利會否因此而變番"乖孩子"呢?相信會不久的將來,答案便自有分曉。

另一個例子就是蘇亞雷斯,盛傳加盟巴塞後身價達7千萬鎊的他,也曾被人說過他的合約中也有加入"行為條款",以防止他再咬人。後來巴塞主席巴度美否認了此傳聞,但外界都猜疑聰明的巴塞冇理由沒有加入"行為條款",但無論此事是否屬實,相信蘇亞雷斯是個"聰明仔",雖然他現在機乎是前鋒三人中的必然正選,但如果他之後"行為不檢",巴塞隨時可以進行內部處分,將他"雪藏",令他失去正選位置。如果咬人蘇不想此事發生,就必然會醒醒定定,安守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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