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96年NBA工資帽僅2300萬,為何MJ就能拿到史上首個年薪3000萬合同?

公牛名宿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的紀錄片《最後一舞》近期已經上線,這部紀錄片共有10集,總時長為8.5小時。

在紀錄片前兩集播出後,邁克爾-喬丹的隊友斯科蒂-皮蓬(Scottie Pippen)的薪資成為了大家關注和輿論的焦點。紀錄片中,皮蓬在97-98賽季的薪資僅為278萬美元,排名當時聯盟第122位,僅僅是喬丹(3314萬美元)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當時皮蓬在公牛的場均得分、籃板、出場時間均排在球隊第二位,助攻和搶斷排名聯盟第一位,而薪資卻僅排在了球隊第六位,落後羅恩-哈珀(456萬)、托尼-庫科奇(456萬)、丹尼斯-羅德曼(450萬)、盧克-朗利(318萬)等公牛隊友。

接下來,我就來為大家來解析一下喬丹為何能在96-97賽季,97-98賽季拿超過3000萬美元的薪水。

在上世紀80年代,NBA的商業開發程度並未像現在這樣高。喬丹以探花秀進入聯盟時,那個賽季(84-85賽季)的工資也僅為55萬美元。新秀合同結束時,喬丹的在三個賽季也就賺了203萬美元。


在1988年,喬丹和公牛簽下8年2400萬美元的長約,這8年期間,喬丹最高的年薪才僅為400萬美元,而他卻在這8年期間幫助球隊奪得4座總冠軍獎盃。

1996年夏天,NBA由於商業價值提升,整個聯盟暴漲數十億美元,雖說當時有工資帽的存在,但已經有球員拿到了千萬合同。在95-96賽季,紐約人就給尤因開出了1872萬美元的年薪。喬丹在8年合同結束後,經紀人大衛-法爾克(David Falk)與公牛管理層展開了談判。

不同於這個時代,頂薪工資將嚴格限制在最高工資帽的35%,90年代雖然有工資帽(96年工資帽為2300萬美元),但頂薪是沒有限制的,只要有球隊能開的出來,多少錢都是允許的。而喬丹的3000萬美元續約屬於鳥權帽上續約。


公牛隊剛開始為喬丹提供了一份2年2000萬美元的合同,這份合同在當時已經算是相當高(當時僅有帕特裏克-尤因(Patrick Ewing)年薪破千萬)。但隨後曝出,紐約人有意利用尤因和喬丹的深厚友誼來勸說喬丹加盟,並且給喬丹開出1200萬美元的薪水(當時紐約人距離工資帽僅剩1200萬美元,這是當時紐約人能開出的最大合同)。
顯然,公牛隊面對這樣的情形早有準備,在清算了聯盟所有球隊的薪資空間,只有熱火和湖人能夠清出1300萬美元的空間,也就是可以給喬丹的最高合同,所以只要開出1500萬美元的年薪,這樣就沒有人可以超越這個合同。誰知道,紐約人突然加碼,利用自己是喜來登的控股人,拋出年薪1000萬美元+每年1500萬美元的代言費組合,共計2700萬美元。

公牛見狀立刻向聯盟反映情況,但總裁大衛-斯特恩(David Stern)鑒於喬丹在全世界的商業價值,也默許了這樣的行為。公牛感受到壓力,老闆傑裏-萊恩斯多夫(Jerry Reinsdorf)開出2年5300萬美元合同,但喬丹團隊考慮到公牛未來的不確定性,不同意簽下2年合同,老闆萊恩斯多夫將合同改為1年2500萬美元,但喬丹經紀人法爾克依然拒絕。幾經思考,公牛老闆萊恩斯多夫給喬丹開出1年3014萬美元的合同,這也是NBA歷史上首個年薪3000萬美元合同。

最終,喬丹在96-97賽季和97-98賽季分別拿到3014萬美元和3314萬美元的年薪。當時的喬丹已經33歲,但他可是邁克爾-喬丹,在這個兩個賽季中,喬丹繼續保持無人可敵的統治力,收穫了個人生涯第二個三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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