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掙扎」


比啲掙扎。故事總有點掙扎。
甚麼時候有掙扎?似乎就是受困的時候。受困於沒有選擇的時候,受困於只有不好的選擇時,受困於需要犧牲的時候。筆者想到這些時候,想分享一下。

沒有選擇的時候,我們掙扎。面對一個不好的境況,而又似乎在沒有選擇的時候,未來會很差,我們要接受一些不好的結果。這個時候的掙扎,單純吶喊一下,就是在沒有辦法中想有點選擇。

眼前只有不好的選擇,不能靠吶喊一下,向天呼叫三聲就能解決,亦不是痛快痛心選擇一下,就能釋懷。若果眼前只有兩個選擇,而兩個選擇都似乎會有不同的後果,要選一個的時候,我總認為只是選了沒那麼壞的那個。但說坦白,我會猶疑不決,因為我終久都需要做一個壞的選擇。這種情況,如何選,都是心痛難耐。決定過後,就說服自己作了一個比較好的選擇。但作了一個沒那麼壞的選擇,作了壞選擇的想法終久不能散去。

沒有選擇、只有不好的選擇、和需要犧牲,我不是分別說三個時刻,它們可以是同一個時刻的不同面向。想到「沒有選擇」,我們就會想一些沒想過的選擇。沒有好的選擇下,我們只有次等的選擇,就是沒那麼好的選擇,但始終不是太壞,只是一個需要犧牲的抉擇。「需要犧牲」,這個形容,可以說,我們必須捨棄一些東西,去交換一些我們認為比較重要的東西。但三個面向,如何轉,都叫我們掙扎。

近來看了一套電影,獵殺星期一(What Happened to Monday)。在此不劇透,只是簡述一些電影激起的思緒。作艱難決定,作一個需要犧牲某些東西的決定究竟是對是錯呢?隨即而來,筆者有兩個想法:一、我曾否真實面對這些時刻?我們犧牲一些東西,究竟要換什麼東西?

電影故事的真實性,叫我回答「作一個需要犧牲某些東西的決定究竟是對是錯?」這個問題很猶疑。年紀尚小,經驗尚淺,不會像電影犧牲人命,去交換另外一些人命,和換比較好的生活。想像不算太窄,但暫時想像不到,都似乎未深刻經歷過類似的時刻。不想陷入面對問題必須要分對錯的抉擇中。

但犧牲這個想法,自己卻一點都不陌生。用時間,用精神,用勞力,去換取工作回報,去換取朋友間的關係,甚至都說孝順父母,你若不花上一點時間和心力,父母都感受不到被愛。小的犧牲固然掛不上嘴角,「犧牲」這個詞往往令我們聯想到要捨去重要的東西。若果有更重要的東西,時間、精神、勞力,這些時候反而顯得廉價,隨手可棄,反正付出了時間,下秒的時間又會到,明天又會有時間;精神、勞力亦然。問題是,什麼東西更有價值呢?

坦白說,筆者對這個問題更猶疑。要說出一件自己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往往窺探着自己。舉例說,當你需要面對一班朋友的約會,另外同時間有家庭聚會,就需要將親情和友情,放在抉擇的對立面。當你面對加班,在自己留在辦公室,就似乎需要缺席和親密的人相處,又是放在抉擇的對立面。似乎避免不了,總要選擇什麼東西在當刻比較重要。選了,又可能面對捨棄另一邊,那些說不出口,失去了一些機會的感覺。

作不了決定,或者作一個沒那麼壞的選擇,都總是讓人感到掙扎。不是肉身感覺被捆挷,而是想掙脫現況,心理壓力壓逼過來,逼使我們作好決定。即使作好決定,都會依戀那些被放棄的東西,為那些被放棄掉的東西可惜,少為得到的東西感到值得和喜悅。有時掙扎,即使解決了現況,都會繼續延續下去。

故事中談到掙扎的時候很多,但掙扎很少會成為一個故事的結局。

掙脫,才能結束掙扎本身。

回到故事本身,作為一個奸角的話,掙扎的過程比較簡單。或者就是撇開了別人的看法,認清自己是一個壞人,要犧牲一點別人的利益,去換取另外一點東西。奸角不一定是自私,亦可以心懷大志,為別人的利益着想。只是,要掙脫兩難的局面,魚與熊掌,兩者不可兼得的時候,作出選擇,就承受着沒那麼好的罪名,去取得沒那麼壞的好處。故事以主角角度描寫,沒有主角光環的角色,要作出一個不是完美的選擇,自然被描述為奸角。

有趣的是,在主角和奸角中間游走的角色,描述她的掙扎有一點不同。容我用雙重間諜這個詞去形容這個角色。受制於奸角,奸角提出了要犧牲某些別人的利益的選擇,雙重間諜做與不做本身就成為了兩個選擇。做,要犧牲某些別人的利益,甚至是跟自己親密的人的關係,但另一方面卻換到另一群人的利益。不做的話,似乎都是一樣,只是考慮另一群人而已。故事以主角角度描寫,未肯定是靠攏主角的角色,但只要一直沒有背叛主角,似乎都會是同道。

主角相對簡單一點,故事只要起初描述一個奸角,主角不從,主角自然會被認為是正義的一方。考慮到自己保護着自己身邊的一群人,就一直幹下去就好。需要掙扎嗎?似乎沒有其他選擇。主角未比奸角發現之前,都沒有什麼掙扎。到後來,被奸角發現,被追殺,掙扎的選擇似乎只是逃跑,要找辦法揭穿奸角的陰謀。有另外的選擇嗎?似乎沒有。她可以不走嗎?似乎不能。主角一死,故事就完了,結果故事的主軸,就是主角在沒有掙扎下一直逃跑。

故事結束角色們的掙扎,獵殺星期一用上了電影手法,獵殺手法。故事中的角色死去,節奏鮮明而殘酷,用上一個角色,把掙扎的電影角色處死,把沒有掙扎的角色留下,就結束了掙扎本身。剩下的人不用面對拉扯的選擇,可以隨心所欲選擇自己所好的,把故事結束掉。

這一個角色,不是主角。是一個本來不相干的角色。他沒有掙扎,被捲入故事之中,被主角要脅,在幫助主角、和不幫助主角兩邊選擇。被要脅,其實就是沒有選擇,巧合被推進故事當中,被編劇安排用來改變故事。這個角色何時真實一點?我想,是他有選擇的時候。直到他知道奸角的陰謀,要繼續犧牲別人生命,和保護別人生命兩邊選擇。跟主角一伙的,作出跟主角同道的選擇,結果被編劇用來處理掉有掙扎的角色。這個角色開幾槍,奸角、雙重間諜都死了,留下的,只有沒有掙扎的角色,故事就終結了。

這個故事能好好處理角色的掙扎嗎?

坦白說,獵殺的手法,把衡量的事情放在人的生命存活上面,觀眾固然沒有什麼掙扎,只是眼白白看着角色的掙扎被電影手法處理掉,理所當然,看完即止。我們每日思想的,不是要處死誰人,或者將我們的仇恨宣洩。倘若生活中要立心恨一個人,貫徹獵殺故事的劇情,恐怕要故事的奸角趕離故事才可以。先把自己看成主角,當中掙扎,之後決定用怒氣開一發子彈,或用一點世故的方法把奸角趕走,才能完滿結束這個故事。

但作為一個正常人,卻不會自願陷入這個故事中。我們的掙扎,不是性命存活的選擇,很多時是自己喜惡,別人利益,一些看似「我做這個決定可以,做那個決定都可以」的情況。我們只是在鐘擺兩邊,掙扎着,說服自己那一邊比較好一點,最後作一個沒那麼壞的選擇。當然,側眼看的話,我們總是選擇了一點好處,眼前的好處說服我們心安,說服我們已選擇寶貴的東西。

電影故事中筆者最深刻的位置,不是理所當然的獵殺故事主線。結束角色的掙扎,不是角色的死。而是雙重間諜和主角看到彼此已失去的東西,似乎都並沒有失去過。編劇詩意地用上完整的手指作喻,既然每節都安然俱在,留下的人,不是掙扎要犧牲哪個人,犧牲哪些東西,去想哪個是比較好的選擇。反而掙脫了掙扎本身,大家都看重每樣都重要的東西,看到彼此眼中曾經失去的東西,把它們都一併重拾。

詩意的插曲,不單是一隻手指,是一雙手。不是一個人的兩隻手,而是兩個人各自的一隻手,緊握着對方,都緊扣着彼此看重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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