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曼的版權爭議最終勝利者是......

早前也和大家說過有一部名為「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的電影在中國上映了,但是其版權問題一直為大家討論的所在,中國的製作公司指其是取得來自泰國的版權認可,作為創立超人的圓谷公司卻表明沒有授權。事件已經於中國,美國,日本等地進入司法程序,中國的製作公司在中國的審理於第一階段勝訴。
而近日在美國法院的案件判決,圓谷獲勝訴,可見是地方法律問題的差別。據悉,所謂的《1976協議》經筆跡鑑定後,屬於假文件,也就是說這個《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是侵犯了版權。以前曾經有人說我未有查清楚就說別人侵權,但事實是根本沒有必要,難道作為原創的一方說被人侵權,會是虛假的嗎?還有,為什麼不直接跟圓谷取版權?最重要的是把超人(也就是奧特曼)當成壞人,這個根本就沒有可能,所以我才會說這肯定是侵權的行為。
很難說你是超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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