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什麼?

剛剛看完記者會的朋友相信都會知道,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向市民致深切的道歉,然而仍舊不打算「徹回」送中條例,同時也沒有取消「暴動」的說法(5個人的暴動⋯⋯拉登一次暴動都不可能只有5人吧⋯⋯),最重要是仍然沒有「下台」的打算。
道明寺有說過一句話「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什麼」,我今天終於也知道原因!原來警察是用來作推卸責任的作用,林鄭月娥明知道歉也沒有用,於是無論如何都把警察放在自己身邊,作用就是為了成為自己的盾牌!
林鄭月娥與盧偉聰,以及一眾高官都在不斷的推卸責任,還要如此厚顏無恥的在說「沒有說過整件事件都是暴動」,真的令人髮指!(#$%^&*%&%$#@#$%^&%$#@x#!)如果說只有5個人暴動,為何2016年的「魚蛋革命」中又說一眾在現場的人也是參與暴動者呢??如果政府的標準是這樣的話,那到底法律還有甚麼有?然後暴動罪又指是在非法集結加上破壞社會安寧才是暴動罪,但如今要控於的5人其實在完全不同的位置,那到底這5個人如個「暴動呢」?!

好了,話說回來,「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幹什麼」這句話原來是來自日文俗語「謝って済むなら警察はいらない」、「御免で済んだら警察は要らん」,後來《花樣男子》第一回中使用了這句對話,在《流星花園》也出現了,後來成為經典的對白。在日文中這句話是教導小孩子「只用嘴巴道歉有甚麼用,要好好的反思自己在做甚麼」自稱兩子之母,擺出一副香港人媽媽的嘴臉,自己的人品也有問題,還憑甚麼成為這個城市的當權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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