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郵報MARTIN SAMUEL專欄:【與夏薩特事件相似案例,在英甲只是黃牌】英足總在夏薩特事件上前後不一,將會把英國足球帶向深淵

每日郵報MARTIN SAMUEL專欄:英足總在夏薩特事件上前後不一,將會把英國足球帶向深淵
英足總政令不一:

當夏薩特的追加處罰下來的時候,就是英足總對英國足球失去控制的時候。By MARTIN SAMUEL

英足總的各種處罰條例有一大摞。如果你不喜歡現在這個,沒關係,他們會給你換一個的。不好意思,要盜用一下格魯喬·馬克思的台詞了,不過,沒辦法,除了《鴨羹》(譯註:1933年的美國政治歌舞喜劇)中的Rufus T Firefly(譯註:格魯喬·馬克思飾)治理Freedonia以外,我就再也沒見過與英足總領導英國足球類似的管理案例了。Firefly在《鴨羹》中唱到:上一任已經摧毀了這個地方,他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如果你覺得這個國家現在糟透了,不要緊,等我把它終結掉。是的,等到英足總徹底把足球給搞垮掉。英足總不斷地打自己的臉:同樣的情況,一會兒鑑定為下意識的反應,一會兒又鑑定為故意傷人;同樣的行為,今天的處罰是一個樣,明天可能又是另一個樣;要么就是不知從哪裡搬出一個“最終解釋權歸英足總所有,要么就是擺出一個大義凜然的姿態,彷彿看到報紙頭條都會義憤填膺。如果說現在的英國足球還算可以一看,那麼英足總那些前後矛盾的說法和判決將會使得這項運動陷入真正混亂的深淵。
然而相似問題早有先例,英足總有相關處理經驗,一般來說,他們顯然會在處理該問題上前後一致,保持統一的公平。不過,你高估英足總了。先例的確是有,但不是你想的那樣。你要知道,這可是英足總啊。如果他們面臨著一個艱難的決定,他們一定會隨便亂整的。他們已經習慣了到處和稀泥,只要找個解釋就行了。不用到故紙堆裡去翻,就在2012年3月3日,距今不到一年,英乙的牛津聯坐鎮主場對斯文頓。兩隊同在英格蘭中部,因此主場對打比對手就是牛津聯這種低級別球隊一個季中最盛大的比賽了。打比當然不如曼徹斯特打比或者默西塞特打比這麼聲名遠播,但是如果你是卡森球場的季票持有者,這就是你不容錯過的盛宴。當時,球場中差不多湧入了12000人(譯註:牛津聯主場,卡森球場的容量也就不過12500人),氣氛也非常熱烈。牛津聯的占士被早早罰下,但十人應戰的主隊還是靠著霍爾和奧利的入球取得領先。此時,客隊右邊鋒,上季的英乙最佳球員馬特與一名磨磨蹭蹭的球童發生了衝突。這名球童就是霍汀,當時只有16歲,是牛津聯的一名青訓球員。看看牛津郵報的體育編輯愛德華茲在3月5日的報導上是怎麼說的:霍汀是牛津郵報看台(譯註:估計是卡森球場的主看台吧)前的球童,當時馬特覺得霍汀磨磨蹭蹭地不肯把球交給守門員瑞恩,就衝上去抓住霍汀,並踢了他。霍汀說:他想把球搶下來,也踢到了我。牛津郵報看台為這位球童的行為報以熱烈的喝彩,里奇也因為不冷靜的行為而被黃牌警告。不過,這名斯溫頓球員在比賽結束後向霍汀道了歉。是不是聽起來很熟悉?
在Facebook上一個叫做馬特:恥辱的網絡團體宣稱霍汀被馬特扼住了脖子,還被推搡了一把,當值的球場警察也被埋怨不作為。有個憤怒的牛津聯球迷堅信里奇會被重判,他還寫了封信到英足總詢問里奇會得到什麼樣的懲罰。里奇當場只是被黃牌警告了,當你看到英足總怎麼對待夏薩特的,你可能會想,里奇得到的懲罰大概也不夠吧。英足總把夏薩特的動作定性為暴力行為,並以此來加重處罰;巧合的是,牛津聯球迷寫給英足總的信中也提到了里奇的暴力行為。他寫道:我很想知道當值球証伯里是按何種規定給了里奇黃牌警告。按我個人觀點,里奇對球童的所作所為明顯是一種暴力行為。按照第12條法令(Law 12)所定義的,暴力行為是對隊友,觀眾,賽場官員以及其它任何可能的對像有過分大力的肢體接觸或者野蠻行為。我想要重點聲明的是,該條法令接著就規定,凡是有該種暴力行為的球員都必須被立刻罰下。然後,足總杯的回復是這樣的:感謝您告訴我們這些信息。足總已經與牛津聯取得了聯繫,並且就此事進行了調查。這名球員已經因他的行為受到了主球証的警告,而且他事後的道歉也被當事球童和牛津聯所接受,他們都表示滿意這樣的結果。真是堅守底線。
好了,現在再一次面對同樣的犯規行為——這一次,當值主球証同樣看到了此次事件,也給出了自認為合適的判罰,而且同樣都有證據表明球童也沒有好好履行職責,都在給己方球隊牟利——結果英足總做出了完全相反的舉動。他們現在義正言辭地起訴了夏薩特,卻完全無視了里奇。那封聲明不會對斯溫頓球員採取進一步措施的信函是由加里發出的,他正是足總溝通交流團隊中的一員。他的簽字能代表足總客戶關係部的態度。就像《鴨羹》裡,總統先生Firefly告訴Freedonia內閣的那樣:Chicolini在這說些傻瓜似的話,看起來也像個傻瓜,但是別被騙了:他真的是個傻瓜。不過這句台詞還不能完全套用在斯通豪斯先生的事情上。斯通豪斯並不是那個自己打自己臉的人。他不過是一個下級職員,一切只能按上面的意思行事,包括在里奇這件事情上。足總的溝通交流部並沒有權力在嚴肅的紀律事件上做決定。想來,斯通豪斯肯定是問了某個相關的上級或者是某個正好負責此事的部門,然後再把他們的決定轉告給大眾。然而,他一定想不到,僅僅一年之內,那些高官們就站到了一個完全相反的立場上去了,然後他就成了替罪羊——僅僅是因為夏薩特的事件上了頭條,而里奇同樣的舉動僅僅是被當天在場的11,825名球迷所目睹。但,這並不是發生在街邊公園的一次普通糾紛,不是麼?也不是發生在地球另一端的,我們一無所知的民眾間的爭吵。
想想如果類似的事情發生在街邊隨處可見的一場業餘足球賽中又會是怎麼處理。無論如何,如果足總非要說在場只有11,000名球迷的話,那該動作的嚴重程度就下降了(,因為少了825名球迷),那就太狡猾了。這種偽善的立場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斯通豪斯的回應正是足總標準的胡言亂語,說什麼球証看到了這次犯規,然後已經給了處罰,那麼取消進一步的懲罰就變的合情合理了——英足總拿出這樣的藉口簡直就是在挑戰我們的智商下限啊。然後呢,為啥不拿同樣的解釋應用到阿扎爾身上呢?足總,你真是太搞笑了。提起基恩在曼徹斯特打比中差點踹斷阿爾夫的腿,相信很多人都還印象深刻,這是一次充滿惡意的犯規,但是,英足總還是沒有任何附加懲罰,只是因為主球証已經給了基恩一張紅牌了。然而,這條規則在夏薩特這裡就不管用了。迷惑不​​解,前後不一,就是這樣臨時的決定帶來的後果。
不久之前,足總還在為了朗尼被歐足協停賽而上訴呢,同樣是暴力行為,只不過是想讓朗尼能完整參加歐國杯決賽圈的比賽,足總就想讓其脫罪。而現在,他們搖身一變,拿出主人派頭,成為了“正義的使者”。他們的變臉功夫真是不賴。車路士方面很清楚里奇這個先例是怎麼處理的,也很可能用這一先例來為夏薩特辯護。車路士相信這個案例是英足總的弱點,至少能讓他們難堪。然而,按過去的情況來看,這種事情會讓英足總不知所措嗎?這個機構以他們在紀律事件上的高定罪率而自豪——雖然有的人認為是厚顏無恥。他們發明了一套上訴系統,每次上訴都會有獨立的審查小組,因此上訴方必須負擔他們的時間和經費消耗。這樣的系統明顯讓上訴方不能首尾兼顧。在處理紀律事件上,英足總就像“加拿大騎警”,總是很快能讓球員和球會認罪伏法。當然,這不算很困難,因為審判,陪審以及編寫相關法律的都是同一個機構——英足總。
他們現在遇上的麻煩在於,我們生活在一個網絡時代裡,我們可以在公共的網絡裡找到最不起眼的小細節,也可以在兩分鐘之內搜出需要的事件記錄和相關歷史,而這些在過去都被壓在檔案室裡,被人們所遺忘。作為運動的管理機構,你必須要多加小心,因為隨便一個有空閒的牛津聯球迷,再加上一台電腦就可以把這個一年前的故事給翻出來放在論壇裡,然後如野火一般傳播開來。這樣,當人們發現一年以前一模一樣的事件就一張黃牌,一聲道歉和一次握手這麼過去了,但是一年之後,英足總就擺出一個民粹主義的姿態,要按照民眾呼聲給夏薩特追加處罰,大家不得不問問英足總的道德底線究竟在哪裡。總統先生Firefly應該很明白在這情況下怎麼主持正義:糾集同夥,然後以優勢力量來擊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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