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贏了對甲骨文的官司 使用Java合情合理合法
經過兩個多星期的審理,在經過三天的審議之後,聯邦法院週四判定 Google 旗下的 Android 操作系統沒有侵犯甲骨文的版權,Google 對 Java 37 個API 的使用是「正當使用 (fair use)」的,並且駁回甲骨文對 Google 高達 90 億元的鉅額訴訟請求,結束了長達六年的訴訟大戰,不過甲骨文表示絕對會上訴,但有專家認為上訴成功會很難。
法庭對陪審團的問題只有一個即 Google 在使用 Java API 的時候是否為在版權法律允許下的正當使用?陪審團全體一致認為「是的」,全票通過,Google 勝訴。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William Alsup 表示這是一個極端困難的案件,他從 2010 年的時候就開始觀察這起訴訟。
Google 首席律師 Robert Van Nest 表示 Google 對陪審團的這項判決表示感謝,Google 隨後發表了一項聲明説陪審團判定 Google 對 Java API 的正當使用是 Android 生態系統的勝利,是 Java 語言的勝利,是對依賴開放和免費的程序語言而開發創新產品的開發者的勝利。
Google 母公司、Alphabet 現任執行董事長施密特作為證人出庭,他努力説服陪審團接收 Google 在使用 Java 的時候進行了創新,而非簡單抄襲其代碼。巧合的是,在加入 Google 之前,施密特是 Sun Microsystems 公司的職員,參與研發了 Java。正在施密特參與 Google 進行授權談判的時候,甲骨文收購了 Sun。
施密特根據他多年參與研發 Java 的經驗認為 Google 可以無需通過談判就能被允許使用 Java API,Sun 公司一開始就以開源和免費的方式推廣 Java,而不是通過出售授權的方式。
然而甲骨文首席律師 Dorian Daley 表示甲骨文堅信 Google 在開發 Android 系統的過程中非法複製了 Java 的核心技術,並藉此進入了移動設備市場。甲骨文發起這項訴訟的目的是為了阻止 Google 的非法行為,我們認為有無數個理由支持上訴。
Oracle 的專家出示的報告顯示,Google 已經違反了 Oracle 的授權規則,必須對 Oracle 受到的損失而付相應的責任,同時,數據顯示,隨着 Android 智能手機市場份額進一步增加,給 Oracle 帶來的傷害越來越大,所以 Oracle 打算加大索賠的金額,新一輪的審判也將 Android 的版本增加到 6 個,包括 Lollipop。
這個案件的關鍵點在於 Google 有沒有獲得 Sun (Java 的前擁有者)的授權就是用了 Java 作為 Android 系統的基礎。在第一輪審判中,陪審團發現 Google 將 37 個 Java 應用的接口直接複製在了 Android 系統中,已經構成侵犯 Oracle 的版權。
Oracle 認為 Google 選擇 Java 是因為數百萬的開發者已經對該語言非常熟悉,而當時 Google 急於推出 Android 操作系統。
Google 認為他們對 Java 的使用是在合理範圍之內的,是否侵犯版權的標準在於是否將 Java 變成了新的東西,原創作品被抄襲數量,以及抄襲作品對原創作品市場價值的影響。
不過據 TECH2IPO/創見報道,Google 證實,將在下個 Android 版本中全面採用 OpenJDK,替換掉原來 Oracle 所有的 JavaJDK。其實早在上個月就有人注意到 Andorid 代碼庫有神祕的提交記錄,Google 近日終於證實,Android N 版本中將放棄原有的 Java 編程接口,全面採用 OpenJDK 替代。
「作為一個開源平台,Android 基於各種開源社區的協作開發而成。」一位 Google 的發言人説道,「在我們即將到來的 Adroid 版本中,我們計劃全面採用基於 OpenJDK 的代碼庫,開發者可以利用統一的代碼庫構建自己的 App 和各種服務,Google 也將持續完善 OpenJDK 社區,未來將會為 OpenJDK 項目投入更多精力。」
Android 為開發基於 Java 語言的 App 應用提供的 API 接口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代碼庫的 API 接口,另一部分是 Google 開發的可以讓該代碼庫工作的實現代碼。Java 的開發者 Oracle 自己提供了兩種實現代碼庫的方式,一種是自有版權的 JDK 版本,另一種是開源的 OpenJDK 版本。OpenJDK 之前就在 Android 的某些方面得到應用,現在將投入更多精力到 OpenJDK。
根據 Android 項目的代碼提交記錄,被更改的文件達到 8902 個,顯而易見 OpenJDK 已經包含在新版的 Andorid 內。
資料來源:TECH2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