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協議修例下,或令期盼羅傑承復出的球迷失望

最近賀歲杯的高入座令到部份球迷再次高呼希望羅生再次參與香港足球發展甚至希望他參選足總主席。但球迷的期盼卻可能因為政府修改引渡協議而令球迷落空。

2014年捲入澳門歐文龍貪污案

羅傑承於2014年被澳門法院裁定罪成判囚,澳門檢察院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控告劉鑾雄及羅傑承,但香港及澳門並無移交協議因而劉羅才幸免於難。

港男台灣殺女逃回香港引發政府欲修改引渡條例

2018年一名香港男子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但因為台灣與香港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因而無法把他引渡回台灣受審,而香港只能控告男子「處理贓物罪」。

所以保安局就相關細節提出修改,允許日後處理涉及逃犯安排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澳門和內地等,可透過由特首簽署證明書處理移交請求作出引渡安排,《澳門刑法典》說明設有「訴訟追訴時效」及「刑罰執行時效」,羅傑承罪名的刑罰執行時效為15年,現時只要不踏足澳門,時效一過便毋須再服刑,但若這次修改通過的話,羅就有機會被引渡回澳門服刑。

擔任足總主席或更受爭議

當年南華的光輝歲月及特別是球員所享有的福利待遇,我深信來到此時此刻亦沒有任何一間港超球會能完全做到,但是再有心都好,始終羅都是掛著一個洗黑錢的罪名,雖然他並未有明確表明有意參選,但若由他擔任香港足球發展的龍頭的話,只怕會被人詬病。雖則像貝魯斯科尼被控逃稅罪名成立後依舊繼續持有AC米蘭,但他極其量也只是球會班主而已。

足總的決策團在劣幣驅良幣下,各人都只為自已的利益出發下令到現在有這樣的呼聲出現,實屬香港足球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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