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

感覺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 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它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

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種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佔有"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


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

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

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這種喜歡僅僅僅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他必須反覆思量。


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更包括個性,能力和思想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

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在慎重的思考後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

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對世人有愛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


對於朋友…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不然,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以換戀人為樂,別人的愛對他而言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收集到了,流行過了,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除了有"情"之外,須有"義",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

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

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要修正自已的缺點了解戀愛過程中,施比受更有福。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


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彼此相愛互相扶持,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此生無憾。

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不婚故然無妨,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 ?

與其畏縮不如做好準備,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


美女,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但要知道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

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

否則會傷人傷已。


所以在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

在不安全的環境下,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

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 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


跟"定"的人交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定"
跟"動"的人交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

就是這個道理吧。



來源: 轉載自http://terence0425.wordpress.com/2007/04/24/%E6%84%9F%E8%A6%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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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感覺  觸動心靈  情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