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的藝術
如果一個人連放手也不懂得,不要祈望他懂得愛人。找一個愛自己的人很難,找一個懂得愛自己的人更難。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人天生就會愛人,只差在愛誰,那份愛又有多深。但不是人人都懂得愛人,好些人愛過無數次,卻到死了也沒有學懂怎樣去愛。
愛,是一種虛無飄渺的感覺;懂得愛人,卻是一種切切實實的EQ和能耐。愛,是一種肆意的情感;懂得愛,卻是有智慧地處理情感。愛,可以使人放肆、使人瘋狂、使人沉迷、使人無心工作、使人執迷。懂得愛人,才是體諒、包容、遷就、寬恕。
報章上求愛不遂的情殺新聞,可敢肯定,兇徒都是很愛對方的,只是不懂得甚麼是愛。不知何謂愛,卻任由愛的情感放肆,愛,就會走樣。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心裡就會產生幻想,希望一切不變,願望永遠激情。到雙方開始產生磨擦,我們便會嘗試把一切扭回當初的局面,很努力地希望情況還原──總之,就是要設法扭回原本自己幻想的模樣──在這種情況下,人會變得執著;大家明明是很愛對方的,然而老是吵架,甚至越吵越激,兩個人一刻糖黐豆,一刻水溝油,因為大家都沒有真心地改善過來,也沒有理解愛的層次,卻只在盡力挽回幻想的原點。
知道甚麼是愛的人,明白愛的層次,知道一段關係的模式,會隨年月逝去有所改變,所以他們才懂得體諒和寬恕,不會只求對方改變。與這種人在一起,才有展望將來可言。明白甚麼是愛,才是對世情透澈地理解。明白愛,才明瞭愛原是變幻,方才懂得放手。愛自己,才有能力愛人。
明白愛的層次,知道一段關係的模式,會隨年月逝去有所改變。甚麼是放手呢?你不愛一個人了,這不叫放手,這叫做放棄;你移情別戀了,這都不叫放手,這叫做你“飛”佢;你覺得很“悶”所以分手,這也不叫放手,最多只叫拍拍屁股走。
相反,愛一個人,但發現(無論如何還是)相處不來,惟有分開,這才叫做放手。又或者,愛一個人,但明白對方已經不愛自己了,惟有忍痛退出,也叫做放手。「放手」一詞,往往包含苦痛與無奈。
見過人不停哀求對方回來,無所不用其極,電話日打夜打、電郵日傳夜傳、巴結朋友、喊生喊死,無疑,她/他一定很愛他/她,只是,她/他還是未懂得,有時愛,就是要學會放手。不要為愛而死。用死來表現愛的偉大,實在沒啥意思,因為你要表現的,其實不是執迷,而是放手的智慧。
對不起,隨處也都是愛,沒甚麼好希罕,愛總是在漫天氾濫,懂得愛,才值得珍惜,懂得愛的人,才最珍貴。如果說,你要為一個人而死,那真是不知道應該為你流淚還是為那人抹汗?而且,如果你執迷到如此地步,其實你究竟有幾多大智慧去愛人?
強求,就是放手的相反。強求回來的東西,通常都沒有甚麼好下場,最多只是將結局推遲點上演。有人將強求誤會成為是堅定的表現,實情是如果一個人要回來,你不強求,他還是會回來,他要是不想回來,你的步步進迫,只是在推對方離開。
大概你見過人投訴他已不留戀的前度情人,老是哀求復合,他為了死纏爛打的追求者而感到煩厭……你記不記得他們訴說之時的煩厭嘴臉?你要好好緊記那副嘴臉,然後你就會明白強求的壞處。放手,是愛自己的表現。雖然過程很痛苦。很痛苦!
向對方放手,也就是放過自己的表現,過了這一關,「 you’ve been there, you can go anywhere 」。放手,當然是不情願的,但這是你在這段關係上的最後一課。畢業之後,拿證書,世界通行,回望當初,你懷著感恩之心,多謝當日迫你完成課程的那段失敗關係,縱帶半點失落,也別忘記,進階另一層次的,是自己,畢業的,也是自己。
當然,如果那份愛夠深厚,可以使人慢慢地成長,由愛人,變成懂得愛人。但世事很講時機──愛,可能只是有緣無份;當你發現自己真的懂去愛了,才能真正擁有緣與份。
來源: 網絡流傳
愛,是一種虛無飄渺的感覺;懂得愛人,卻是一種切切實實的EQ和能耐。愛,是一種肆意的情感;懂得愛,卻是有智慧地處理情感。愛,可以使人放肆、使人瘋狂、使人沉迷、使人無心工作、使人執迷。懂得愛人,才是體諒、包容、遷就、寬恕。
報章上求愛不遂的情殺新聞,可敢肯定,兇徒都是很愛對方的,只是不懂得甚麼是愛。不知何謂愛,卻任由愛的情感放肆,愛,就會走樣。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心裡就會產生幻想,希望一切不變,願望永遠激情。到雙方開始產生磨擦,我們便會嘗試把一切扭回當初的局面,很努力地希望情況還原──總之,就是要設法扭回原本自己幻想的模樣──在這種情況下,人會變得執著;大家明明是很愛對方的,然而老是吵架,甚至越吵越激,兩個人一刻糖黐豆,一刻水溝油,因為大家都沒有真心地改善過來,也沒有理解愛的層次,卻只在盡力挽回幻想的原點。
知道甚麼是愛的人,明白愛的層次,知道一段關係的模式,會隨年月逝去有所改變,所以他們才懂得體諒和寬恕,不會只求對方改變。與這種人在一起,才有展望將來可言。明白甚麼是愛,才是對世情透澈地理解。明白愛,才明瞭愛原是變幻,方才懂得放手。愛自己,才有能力愛人。
明白愛的層次,知道一段關係的模式,會隨年月逝去有所改變。甚麼是放手呢?你不愛一個人了,這不叫放手,這叫做放棄;你移情別戀了,這都不叫放手,這叫做你“飛”佢;你覺得很“悶”所以分手,這也不叫放手,最多只叫拍拍屁股走。
相反,愛一個人,但發現(無論如何還是)相處不來,惟有分開,這才叫做放手。又或者,愛一個人,但明白對方已經不愛自己了,惟有忍痛退出,也叫做放手。「放手」一詞,往往包含苦痛與無奈。
見過人不停哀求對方回來,無所不用其極,電話日打夜打、電郵日傳夜傳、巴結朋友、喊生喊死,無疑,她/他一定很愛他/她,只是,她/他還是未懂得,有時愛,就是要學會放手。不要為愛而死。用死來表現愛的偉大,實在沒啥意思,因為你要表現的,其實不是執迷,而是放手的智慧。
對不起,隨處也都是愛,沒甚麼好希罕,愛總是在漫天氾濫,懂得愛,才值得珍惜,懂得愛的人,才最珍貴。如果說,你要為一個人而死,那真是不知道應該為你流淚還是為那人抹汗?而且,如果你執迷到如此地步,其實你究竟有幾多大智慧去愛人?
強求,就是放手的相反。強求回來的東西,通常都沒有甚麼好下場,最多只是將結局推遲點上演。有人將強求誤會成為是堅定的表現,實情是如果一個人要回來,你不強求,他還是會回來,他要是不想回來,你的步步進迫,只是在推對方離開。
大概你見過人投訴他已不留戀的前度情人,老是哀求復合,他為了死纏爛打的追求者而感到煩厭……你記不記得他們訴說之時的煩厭嘴臉?你要好好緊記那副嘴臉,然後你就會明白強求的壞處。放手,是愛自己的表現。雖然過程很痛苦。很痛苦!
向對方放手,也就是放過自己的表現,過了這一關,「 you’ve been there, you can go anywhere 」。放手,當然是不情願的,但這是你在這段關係上的最後一課。畢業之後,拿證書,世界通行,回望當初,你懷著感恩之心,多謝當日迫你完成課程的那段失敗關係,縱帶半點失落,也別忘記,進階另一層次的,是自己,畢業的,也是自己。
當然,如果那份愛夠深厚,可以使人慢慢地成長,由愛人,變成懂得愛人。但世事很講時機──愛,可能只是有緣無份;當你發現自己真的懂去愛了,才能真正擁有緣與份。
來源: 網絡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