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留學生打工政策

澳洲:須持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

澳洲有關部門對學生打工有明確規定,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遣返原籍。但學校的規定是:學生每週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但是,留學生的出席率要達到80%。

日本:打工須獲得大學的同意

留學生打工須獲得大學的同意。日本對不同學位的學生有不同的時間限制:大學本科生、研究生院正規生,一週28小時以內;旁聽生、聽講生,一週14小時以內;專門學校生、就學生,一天4小時以內。在暑假、寒假等各學校所規定的長期休假期內,一天8小時之內。

美國:不同簽證要求不同

美國留學生一般持兩種簽證,即J1(公派學生簽證)和F1(私人學生簽證)。持J1簽證的正式學生每週可工作20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所學專業有關;持F1簽證的學生每週也可以工作20小時,但工作範圍必須在校園之內。學校圖書館、電腦房、餐廳、宿舍都有工作機會。

加拿大:可與本地學生平等競爭

從 2007年5月16日起,留學生在加學習期間可以在校外合法打工。留學生如果想打工,需申請「工作簽證」,校外工作許可的範圍,包括所有已簽署 執行協議省份的大專以上學校。目前加拿大各個省的最低平均工資為每小時7.4加元左右。留學生較多的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最低工資均為每小時7.75加元。 留學生在就業市場上與加國本地學生平等競爭,在求職方面沒有照顧。

英國:假期打工超時需交稅

留學生在英國可以合法打工並與英國國民一樣享受最低工資保障待遇,並在打工期間享受除藥費外的醫療全額保險。每週允許打工20個小時,假期裡,每週打工超過20小時,需交20%的稅。但未滿18歲者禁止打工。

法國:留學第一年禁止打工

留學生第一年學習期間禁止打工。第二年,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同學有資格領工卡。申請工卡的條件是:有效的護照和「學生」居留證;當年有效的學生證; 當年註冊的學校應該具有學生保險資格(一些私立學校,尤其是語言學校,沒有為學生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格,學生不能在學校購買社會保險,只能購買私人學生保 險,在這些學校的學生無權申請打工);在法國學習一年以上。

德國:每週8小時或全年不超3個月

允許留學生打工,但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留學生不許打工。平時打工有時間限制,每週8小時或全年不超過3個月。

韓國:工種須與所學專業有關

留學生打工的工種必須與所學專業有關,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個小時。

新加坡:一般不允許打工

新加坡有嚴格的打工政策,新加坡政府一般規定持學生簽證的學生不允許打工,但如果學生進入的是新加坡政府學院,學生允許合法勤工儉學。

紐西蘭:須在學校領取允許證

紐西蘭要求留學生每週的打工時間為20個小時,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也必須在18週歲以上,且必須是在學校辦公室領取允許證才符合打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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