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是因為,「您太好」。


「您太好,而我不知道還可做什麼去回應您的好。」

我相信這輩子,
這是我聽過最荒謬的分手理由。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難道女人不壞,男人也不愛嗎?

我問您,
當初您愛我,
不是因為我好嗎?
您看著我,答不出話。

當您愛一個人,
會是因為他太差,
所以您愛嗎?

若然是這樣,
為什麼每對戀人總會有抱怨對方不好的時候呢?

我很認真的去回想,
我對您的無微不至,
我給予您的自由,
我對您的工作給予無限量支持,
難道有錯嗎?

我以為我做的,
是完美女友的標準,
我以為您會欣賞我對您的好。
但居然換來的,是分手的因由。

其實,
您只是不愛我了,
「您太好。」只是您贈我分手的下台階,
當您不愛一個人時,
對方給予您的好,
再好,也只會是負擔,
也只會令距離更遠。

但請您下次,
再跟別人分手時,
不要再說對方太好了,
因為這樣被您一說,
彷彿「太好」也是一種罪。

最不負責任的分手,
就是您不勇於坦白您的不愛,
硬把我對您的好,
變成分手的源頭。

我太好,
只是您不再珍惜了。

我太好,
但您不會再得到我的好。

我只想跟您說,
「我很好,我會遇到比您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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