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太坦白
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坦白,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
從來認為道德問題很難有標準答案,需視乎個別情況。因此,讓我舉幾個例子。
例子一:假如你知道有一個人暗戀了你四年,但你不可能接受他,因為你也暗戀著某個別人四年。那麼,你應該坦白告訴他,『對不起,我不愛你』,嗎?
認為坦白是正確的人,會說:長痛不如短痛、不要再浪費別人時間。但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說是『暗戀』,即是說,被暗戀者很多時也只是猜猜的,不可能有100%的把握。萬一猜錯,何其難堪!尤其在SNS時代,私人對話隨時有被cap圖的危險,這句小小『對不起,我不愛你』隨時會成為成千上萬網民茶餘飯後的笑料。何苦?
另外,也要看兩人原本的關係。若兩人本是摯友,這句『對不起,我不愛你』,不但是拒絕一段恩緣,更是斷送了這麼多年來的友誼!
一句『對不起,我不愛你』,不說,是殘忍,說,是更殘忍!
當事人經歷了多少步步為營的算計,當中夾雜了多少的意氣用事,才會達至今時今日的境地——四年了,無法前進,無法後退,如身陷泥沼之中,不知何年何日才能終結。
外人輕描淡寫的一句:『該坦白了』,是忽視了當事人多少的淒楚、心酸!
古人說:君子坦盪盪,小人長戚戚。但感情事上,『君子』往往是傷人最透切的。
BGM: 李榮浩 《太坦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pv6T8ugZpU
#講真話會得罪人 系列之一
作者:張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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