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醉駕前科犯楊明應訊,否認「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樣本」

犯有多項醉駕、傷人、刑毀等罪的39歲著名前科犯楊明,今日就先前山頂車禍應訊。出乎意料的是,他在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門窗透光度不足之下,否認相等於醉駕的「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樣本」罪。

當晚駕駛車牌MY686平治撞毀古老石躉的楊明,在警長47357要求提供血液樣本時,在沒有合理解釋下拒絕提供。雖然現場目擊者、報道相片等等都可見楊明腳步浮浮眼神渙散,而他之前更早有酒駕前罪前科,所以傳媒都普遍報道他疑再涉醉駕。

憑撐警撐政府上位的楊明,就因再涉犯刑罪,亦從貴為代言香港「警察」暫時被「DQ」即時下架。何解斷到咁正依然不認罪?原來代表律師清洪表示,有到場證人嗅不到楊明身上有酒氣。

天氣有否正氣,楊明身上究竟是否有酒氣?楊明是否有特權、撐警是否大晒?總之,明年3月再開審就再有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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