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 被踢出了公屋申請》
制度修訂後,公屋申請者在未獲配屋前要先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 當年曾經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現在入息可能超出了,這不代表能自置居所,只代表將會被踢出公屋企申請。
當年十八歲,成年後的第一件事並非去酒吧喝酒,而是到房署遞申請表,很現實,因為人們都看透了香港的樓價,是天價。
申請公屋曾經為人詬病,特別是年輕且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被指罵之聲比新移民更盛。 如今人們看到的,是後者進駐了公屋多年,而前者連輪候的機會也沒有。
「輪候時間超過五年,而在未來兩年不會接受詳細審查,將要先行進行查核。」 這五年間起起跌跌,傻乎乎的相信「三年上樓」,看著入息隨老闆心意調整,薪資超過申請限額,但清楚知道遠遠追不上樓價。
身邊總有人入息高出幾倍,仍然要為一層樓煩惱,如果在公屋申請上只是「踩界」,仿佛就是上樓無望,(如有「父幹」則另作別論)。
當被踢出公屋申請,除了提醒自己要發𡚒,更提醒自己別再發夢。
香港是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但這地方沒有一片土地是屬於正常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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