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 - 夕筆語
「模仿」,美其名,人類貫以「效法」這個別稱,一褒一貶的有如天淵之別,詞義卻都是解從旁觀察並學習。其實這是筆者於睡前忽發奇想的一個命題,也見到友人把自己的人生啟蒙導師作為自己的模仿對象,致使筆者有感而發。這次筆者將分為人生與愛情兩方面談模仿。
人有誰自出身以來從沒模仿過他人?首先,筆者要說清楚,人擁有人生目標是好的,有了目標,人可以朝著自己所定的畢直前行,大前題是假如那人的最終目標就是自己的目標。甚麼自己不自己?我是說人本身真正的目標,需知總有人既是有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但那目標又不是屬於自己……
或許你會感覺非常混淆,而筆者想說的就是人往往因混淆二者,導致失去「自我」的大問題。試想想,你定下了人生目標,而你的目標是依照你的啟蒙者,假如能適當地定立,這可謂「薪火相傳」;但若然完完全全依足那「目標人物」的道路而行,自己的人生豈再屬於自己?也不過是個毫無自己個性的機械人而已,每每就是被輸入了一段程式,然後跟著自己的指令走著別人的道路,然後你的人生就此於此;自己的人生道路豈能由他人作主導?問題就是這部名為「自我」卻又沒有個性的機械人的主人卻又是自己,自己一手改寫自己的人生本為好事,被改寫得從哪方面都沒能看出是屬於自己的時候,又是否有點兒過份?
然而,筆者並不認為光是能「薪火相傳」便足夠,筆者想做到的是青出於藍的「越益發揚」。人為甚麼需要榜樣、啟蒙導師?向他們學習並不是最終的原委,人要做到是超越他們。
英國物理學家牛頓曾說:「如果說我看的比別人更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誠然,有目標是好事,有導師指導及幫助是好事,因為如果那位啟蒙導師的人生是非常出眾、豐富、精彩,那你的人生也自自然然如那人同樣地變得出眾、豐富、精彩。但這是否已經足夠?為何人甘願做巢中鳥,一輩子只跟著自己「目標人物」做事,而不願自己走出第一步,創出只屬於自己的道路?
筆者並不是叫人打從本身就特立獨行,而是好好的從「啟蒙者」那兒學習,學成後要做的不是要做「啟蒙者」的影子,而是跟據啟蒙者的道路,比他走得更遠,活出比他更好的人生。就如我們總不能永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代步走路,讓巨人引導我們走一條他走過的路,要做的是要突破,找出自己的路,走出屬於自己的第一步,成為另一個巨人。要記著自己的人生就是自己。客體終歸就是客體,萬不能把主客亂調,令自己的人生淪為其他客體的人生。啟蒙導師的用意在於啟發別人的人生,他們不過是人生命旅途中的一個過客,而並不是作為人生命的高度,人類生命的高度本應是無限大的。
至於愛情方面亦如是觀。愛情關係並不是單向的,故此兩性相處,除了總要有相同興趣外,於性格上必定要一「凹」一「凸」,日子久了,互相對立,互相補足,才可渾之為一體,作為人之擴充,堪稱「二合為一」的磨合(關於這點,可以參考生物學上的「鎖鑰假說」)。假使其中一方將對方的言行舉止,興趣喜好,以至日常生活細節勻一一模仿,最後也就會變成了同一個人,有別於所謂的「二為合一」,而是世上多了一對相同的人,而小了一個獨特的他或她。這二人或是兩個「凹」,中間總有空虛;或是兩個「凸」,自此爭吵不斷,這些關係都是不和諧、不穩定。
須知興趣乃可以後天培養。非出自本體的後天,且卻屬於別人,兩人完全喜歡同一種事或物,說同一種口頭禪,用同一種的表達方式,這並不是真正的合襯,並不是真正的融為一體,並不是真正的愛情,不過是純粹時下人類崇拜偶像的一種方式。
常言道:時間能使人習慣一切。這不過是另類的洗腦吧!人有否需要如斯逼迫自己嗎?有否需要如斯折騰自己嗎?最後,把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既是屬於自己的身體,內裡心靈又不是自己,儼若空殼;如是般的是自己又不是自己,不是完全不是,亦不是完全是。明明是自己,卻又做不回自己,這樣子不夠諷刺嗎?不夠可笑嗎?
人有誰自出身以來從沒模仿過他人?首先,筆者要說清楚,人擁有人生目標是好的,有了目標,人可以朝著自己所定的畢直前行,大前題是假如那人的最終目標就是自己的目標。甚麼自己不自己?我是說人本身真正的目標,需知總有人既是有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但那目標又不是屬於自己……
或許你會感覺非常混淆,而筆者想說的就是人往往因混淆二者,導致失去「自我」的大問題。試想想,你定下了人生目標,而你的目標是依照你的啟蒙者,假如能適當地定立,這可謂「薪火相傳」;但若然完完全全依足那「目標人物」的道路而行,自己的人生豈再屬於自己?也不過是個毫無自己個性的機械人而已,每每就是被輸入了一段程式,然後跟著自己的指令走著別人的道路,然後你的人生就此於此;自己的人生道路豈能由他人作主導?問題就是這部名為「自我」卻又沒有個性的機械人的主人卻又是自己,自己一手改寫自己的人生本為好事,被改寫得從哪方面都沒能看出是屬於自己的時候,又是否有點兒過份?
然而,筆者並不認為光是能「薪火相傳」便足夠,筆者想做到的是青出於藍的「越益發揚」。人為甚麼需要榜樣、啟蒙導師?向他們學習並不是最終的原委,人要做到是超越他們。
英國物理學家牛頓曾說:「如果說我看的比別人更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誠然,有目標是好事,有導師指導及幫助是好事,因為如果那位啟蒙導師的人生是非常出眾、豐富、精彩,那你的人生也自自然然如那人同樣地變得出眾、豐富、精彩。但這是否已經足夠?為何人甘願做巢中鳥,一輩子只跟著自己「目標人物」做事,而不願自己走出第一步,創出只屬於自己的道路?
筆者並不是叫人打從本身就特立獨行,而是好好的從「啟蒙者」那兒學習,學成後要做的不是要做「啟蒙者」的影子,而是跟據啟蒙者的道路,比他走得更遠,活出比他更好的人生。就如我們總不能永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代步走路,讓巨人引導我們走一條他走過的路,要做的是要突破,找出自己的路,走出屬於自己的第一步,成為另一個巨人。要記著自己的人生就是自己。客體終歸就是客體,萬不能把主客亂調,令自己的人生淪為其他客體的人生。啟蒙導師的用意在於啟發別人的人生,他們不過是人生命旅途中的一個過客,而並不是作為人生命的高度,人類生命的高度本應是無限大的。
至於愛情方面亦如是觀。愛情關係並不是單向的,故此兩性相處,除了總要有相同興趣外,於性格上必定要一「凹」一「凸」,日子久了,互相對立,互相補足,才可渾之為一體,作為人之擴充,堪稱「二合為一」的磨合(關於這點,可以參考生物學上的「鎖鑰假說」)。假使其中一方將對方的言行舉止,興趣喜好,以至日常生活細節勻一一模仿,最後也就會變成了同一個人,有別於所謂的「二為合一」,而是世上多了一對相同的人,而小了一個獨特的他或她。這二人或是兩個「凹」,中間總有空虛;或是兩個「凸」,自此爭吵不斷,這些關係都是不和諧、不穩定。
須知興趣乃可以後天培養。非出自本體的後天,且卻屬於別人,兩人完全喜歡同一種事或物,說同一種口頭禪,用同一種的表達方式,這並不是真正的合襯,並不是真正的融為一體,並不是真正的愛情,不過是純粹時下人類崇拜偶像的一種方式。
常言道:時間能使人習慣一切。這不過是另類的洗腦吧!人有否需要如斯逼迫自己嗎?有否需要如斯折騰自己嗎?最後,把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既是屬於自己的身體,內裡心靈又不是自己,儼若空殼;如是般的是自己又不是自己,不是完全不是,亦不是完全是。明明是自己,卻又做不回自己,這樣子不夠諷刺嗎?不夠可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