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巴別塔 - 夕筆語

相信每位面書的用家都曾經接收到來自不同朋友叫自己讚好的要求。為甚麼人要把自己的生活放在網上?為甚麼需要被他人讚?實情是這些「like」經已能治癒各種不治之症,救贖在地獄裡受苦的人,使到非洲飢民瞬間飽肚……一個地方,有網民的腳印就有神蹟的烙痕,功德無量。

黃子華曾於棟篤笑中嘗試道出這群網民的心態,他認為從前的人寫的是給自己看的普通日記,而現代人於網上所寫的應被稱為「傳記」,因為都是為了給其他人看而寫的,例如會把一碗被吃掉的餐蛋麵拍攝後再發放佈社交網站。而曾有人於網上作出反駁,說這是公開的網路平台,愛寫啥,愛放啥是他們的自由,不想看的人就乾脆閉上眼。這個說法並不成理。

首先,我們要了解何謂社交網站。跟據非官方正式定義,社群網路服務(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的主要作用是為一群擁有相同興趣與活動的人建立線上社群。筆者將之理解為一種對外交際方式。

為甚麼要有「share」這種按鍵?分者,散也。享者,受也。跟據筆者自行理解,「分享」就是給受者發佈某種事物或訊息,受者人數不限,總之我們只管知道整個過程就是不只一個人存在。既然如此,即表示人類使用社交網站的原因就是想把自己認為值得分著享受、使用、行使的事物,公諸於世。簡單而言,就是「想人知」的心態。

而何以形成這種心態?從形成團隊的原因則可見一斑。一個人獨自生活不能夠嗎?不是。只是人類的慾望不能獨自被滿足,一個人快樂無人知曉,一眾人聯群結隊時,即使只有一個人快樂,其他人都能感受得到,這樣那個人的慾望就會更易被滿足,故我們跟一班朋友上街比起獨自上街所獲得的快樂更大,即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意思;而現在的人愛拍片就是想別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他們深信其他人有需要並必定會認同自己。

實話實說,這是一種自戀病態。一些經常寫「傳記」的「傳奇人物」要以各種手法以搏取別人的認同,以及證明自己的地位和存在價值,或許還有少許炫耀成份。當沒有人理會自己時,便會自我認同自己的成就。這一類人的支持者故然多,但朋友卻少得可憐,這樣就如一塊再沒有勾刺的魔術貼,要定期靠漿糊來維持其黏性,甚至要自我對接成狀(自讚)來換取一時自爽的感覺。

這篇文章對他們來說,絕對不會造成任何傷害。事關他們的自我防衛意識出乎意料地高,他們的「自我」會把所有不利自己的字句用自己雙眼去消除再「草草」留言以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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